台海网9月25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金罚决字〔2024〕32号)显示,因未依法开展保险公估业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对深圳市一正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3万元。
对龚家栋(时任深圳市一正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总经理)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
(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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